做唐氏篩查有什么意義?
由于患有唐氏綜合癥的胎兒不一定有明顯的結(jié)構(gòu)異常,抽取含有胎兒細胞的組織檢查胎兒的染色體是唯一的產(chǎn)前診斷方法。
但是抽取含有胎兒細胞的組織,無論是絨毛、羊水還是臍帶血都有一定的風(fēng)險,不可能每個母親都做這樣的檢查。那么,判斷哪些胎兒有更大的可能患有唐氏綜合癥,需要進行穿確診就是唐氏綜合癥產(chǎn)前篩查的作用,也是它的意義。
是否必做項目?哪些人群不需要做?
唐氏綜合癥是隨機發(fā)生的,每一個母親,無論是否有家族史都有可能生育唐氏綜合癥患兒。
因此我們推薦所有懷孕的婦女都做這個檢查,不要懷有僥幸心理。當(dāng)然,個別因其他原因必須檢查胎兒染色體的婦女就不必再篩查一次了。
哪些人群更需要做唐篩?
還是那句話,任何人都有可能生育唐氏寶寶,所以大家都需要,沒有更需要。因此,案例中杜老師所認為的年輕媽媽不會生育唐氏寶寶的觀點是錯誤的。
什么時候做合適?提早推后有什么不同?
妊娠過程中有兩個階段適合做唐氏篩查,一是11-13+6周,一是15-20+6周,兩個階段采用的方法不完全相同。
在孕早期,即11-13+6周時是抽媽媽血,查血清結(jié)合超聲檢查胎兒頸部皮膚厚度的方法,篩查敏感度可達到90%左右,我們認為這個方法更好一些。如果錯過這個時期還可以在孕中期,即15-20+6周時抽媽媽血,查血清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