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治療
第一、確診“死胎”后通常會進行引產。
如果死胎留在子宮內太久沒有處理,會對母體產生不利的影響。通常胎死腹中的時間超過四個星期以上,孕婦就會出現(xiàn)血液凝固功能受損的并發(fā)癥。未娩出者應做有關凝血功能的檢查,以明確有無DIC并發(fā)癥。
胎兒停止發(fā)育的癥狀
第二、產后應配新鮮血備用,
分娩時及時注射宮縮藥預防產后出血。產后應給抗生素預防感染。
第三、仔細檢查
分娩結束后應仔細檢查胎兒、胎盤、胎膜、臍帶,對肉眼無法判斷者可送病理檢查,以明確死胎原因。
第四、果斷決定
多胎妊娠如其中一胎先死于宮內,一般可觀察等待,孕婦常有一過性纖維蛋白原及血小板降低,其后又自行恢復正常。一旦纖維蛋白原下降至2g/L,估計胎兒已能存活,應立即引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