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藥是合適身心健康孕產婦的避孕的方法之一,但有一些女性不是適合運用避孕藥來避孕措施的:
○重疾患者
因為激素類要在肝部新陳代謝,自腎臟功能清除,服藥會加劇肝腎功能壓力,因而急、慢性肝病或慢性腎炎患者均不適合應用。
○血液疾病及內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藥會使凝血亢進,并提升形成血栓的風險,可使血糖升高,危害甲狀腺素,因此 各種各樣血液疾病、血栓性病癥、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患者、甲狀腺素亢進等患者均應防止運用。
○婦科腫瘤患者
因為婦科腫瘤、乳腺疾病大多數為生長激素依靠的病癥,服食帶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可加劇病況,應禁止使用。
○精神疾病患者
日常生活不可以自立的精神疾病患者,很有可能會產生誤食錯服等狀況,造成不良影響。
○月經稀缺者
避孕藥很有可能會使月經進一步降低。
○年紀>45歲者
該階段女性激素起伏很大,一般不適合用避孕藥避孕措施。
○年紀>35歲的抽煙女性
不適合長期服用,以防卵巢衰老。
○哺乳期間
避孕藥能抑制分泌乳汁,并可經分泌乳汁而危害新生嬰兒的生長發(fā)育,因而,哺乳期間不可以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