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有一項傳統(tǒng)習俗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這個習俗就是坐月子。雖然各個地區(qū)對于坐月子期間的禁忌規(guī)定不盡相同,可是在補充營養(yǎng)上面卻做到了一致。即:坐月子就得天天吃好的。
只有這樣,懷著小孩的母親才可以給到小孩最充足的營養(yǎng)。然后讓小孩子在先天上就占盡優(yōu)勢。這雖然是以前傳統(tǒng)文化的舊內容之一,可是直到今天仍然有很多地方的人們在普遍遵守。
有的媽媽在坐月子期間因為營養(yǎng)補充的太多以致于一看到大魚大肉就沒胃口;有的媽媽在坐月子期間得到了婆婆的百般恩寵;但也有的媽媽既沒有得到婆婆的恩寵也沒有得到營養(yǎng)。
來自于湖南長沙望城區(qū)的方寶琴就是其中的后者。更讓人驚訝不已的是,方寶琴的婆婆還對方寶琴坐月子期間吃下了12個南瓜而腹誹不已。言外之意非常簡單,那就是養(yǎng)不起方寶琴。
可是事情真就如吃下12個南瓜后抱怨養(yǎng)不起這么簡單嗎?答案并非如此。實際上,方寶琴和婆婆之間的矛盾非常深重。方寶琴的婆婆并不看重方寶琴,所以才會很心疼這12個南瓜。
或者換句話說,方寶琴與婆婆之間根本就不對付。所以方寶琴的婆婆才會拿這微不足道的12個南瓜作為由頭而刁難她。在矛盾越來越深之下,無奈的方寶琴只好選擇從丈夫家逃出。
誰曾料想,方寶琴的出走讓丈夫何慶林后悔不已。一是老婆走了會讓這個家不再完整;二是以何慶林這個條件和狀況再想娶一個老婆又是明顯不太可能;三是出生不久的兒子還要人帶。
矛盾重重的夫妻倆
為什么要用到后悔不已這個詞呢?其實是何慶林與方寶琴這對夫妻之間存有著重重的矛盾。
其一、何慶林并不懂得怎么去愛妻子方寶琴。何慶林在與方寶琴相處時沒有透露出一絲愛意。
這是方寶琴想要逃離出這個家的主要原因。其二、何慶林非常聽他媽媽的話也就是方寶琴的婆婆的話。按照常理而言,一對夫妻必須要丈夫對妻子有萬般體貼才可以過得下去日子。
因為妻子嫁入夫家完全是勢單力薄的狀態(tài),如果丈夫和婆家人聯合在一起欺負外來的妻子,那么這個妻子只能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很顯然,方寶琴就是遭遇了這種說不出的情形。
其三、何慶林與方寶琴曾經離過一次婚。原因是何慶林的爸媽對方寶琴不好的時候,何慶林并沒有站出來為方寶琴撐腰。這讓方寶琴感到很是失望,隨即兩個人便去辦了離婚的手續(xù)。
后來,何慶林答應自己會改好。婆家人不會對方寶琴不好,這才又與方寶琴復婚了。可沒成想,方寶琴再次回到何慶林家中后照樣和以前一樣。就連方寶琴坐月子時也要在家干活。
得知這一消息的方寶琴媽媽自然是勃然大怒。可是礙于何慶林不同意結婚的緣故,方寶琴即使不想待在何慶林家也沒有任何辦法。無奈之下,方寶琴只得在母親的幫助下從夫家出逃了。
這還不算完,何慶林在發(fā)現妻子方寶琴失蹤后就跑到岳母家里打聽消息??蓻]想到岳母死活都不愿意透露方寶琴的消息。這個異常舉動一下子就讓何慶林怒火中燒。他認為肯定有蹊蹺。
于是乎他帶著自己家人前往岳母家討個說法,兩家人甚至于一度演變到打架斗毆的失控場面之下。礙于岳母緊緊咬住牙關不松口的緣故,何慶林沒有辦法只得默認了方寶琴的失蹤。
但一年半后由當地計生辦打來的一通報喜電話又讓何慶林感到不是滋味。喜的是方寶琴的行蹤找到了就在一個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院里;悲的是方寶琴此刻剛剛產下一名女嬰。其中意味非常明顯!
插足其中的何定波
那就是方寶琴在從何慶林家出逃后馬上跟了另一個男人。不然的話,不可能會有產下女嬰的電話打來。可是方寶琴和何慶林并未離婚,他們這個時候仍舊是得到法律承認的合法夫妻。
妻子在外和別的男人有染且生娃,這對于任何一個男人來說都是無法容忍的。何慶林也不例外。在得知方寶琴正在益陽沅江黃茅洲衛(wèi)生院后,何慶林帶著自己的父母馬上趕了過去。
讓人意料之中卻又是在意料之外的是方寶琴與何定波都在這里。意料之中的自然是方寶琴,因為有當地計生辦打來的電話為證;意料之外的是何定波。畢竟何慶林和方寶琴才是夫妻。
何定波此時的身份完全是第一個第三者。但是,何4定波沒有退縮。面對著何慶林,何定波說出了他心里想說的同時也是方寶琴心里想說的那句話:“你同意離婚吧,這樣對大家都好。”
何慶林在聽到這句話后很是憤怒,因為何定波算是插足到他們夫妻間的第三者。如今居然還想著拆散他們夫妻倆。就算何慶林同意和方寶琴離婚,在這之前也必須要算清楚賬才行。
第一筆賬是兒子的撫養(yǎng)問題。即方寶琴給何慶林生下的兒子不能由何慶林他們家來獨自承擔撫養(yǎng)費。畢竟方寶琴是母親,也具有法律層面上的撫養(yǎng)義務和探望權利。這個是逃不過去的。
第二筆賬就是何定波和方寶琴的事實婚姻現狀涉嫌重婚。準確一點來說,是方寶琴涉嫌重婚罪。因為方寶琴和何慶林在復婚后并未再次離婚,這個時候的他們仍然是法律上的合法夫妻。
插足其中的何定波雖然得到了方寶琴的心,可卻有一定程度得不到方寶琴的身。如果何慶林向法院起訴方寶琴涉嫌重婚罪實際上完全有可能讓方寶琴陷入到兩年以下的牢獄之災里。
發(fā)展到這里,何慶林可謂是已經掌握了一定程度上的主導權和主動權。因為方寶琴及其家人想要舉證證明方寶琴遭受虐待還有不小的困難,但方寶琴剛產下的女嬰卻是板上釘釘的事實。
兩人協議離婚未成
在尋情記相關工作人員的幫助下,方寶琴一家人和何慶林一家人坐在了一起開始協商協議離婚這件事情。然而,原本是同意簽訂離婚協議的何慶林卻在父親的勸說下沒有在協議上簽字。
何慶林父親對此的說法是,方寶琴他們一家人曾多次變卦。如果簽了后方寶琴那邊反悔了,那么他們這里就占不住理了。所以何慶林最終并沒有在這個離婚協議上簽下屬于他的名字。
而他們之前約定好的由何慶林出一千五方寶琴出一千五的共同負擔兒子的撫養(yǎng)費的內容也就此不算數了。何慶林的父親還告訴何慶林這件事情一定要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矛盾才行。
于是乎,何慶林就準備向當地法院起訴方寶琴,以她涉嫌重婚罪為由。原本一段婚姻就這樣鬧成了不死不休的局面。這是讓人多么心痛的場景。卻也從側面反映出婚姻大事是頭等大事。
如果沒有碰到合適的人的話,最好還是不要去結婚。不然的話,結婚后的生活也會是一地雞毛。何慶林和方寶琴就是最好的例子。原本二人的復婚可以給原有的矛盾劃上一個等號。
可是何慶林并沒有珍惜這個機會。值得一提的是,何慶林雖然要起訴方寶琴涉嫌重婚,可是如果方寶琴在婚姻期間曾經遭受虐待被查證屬實的話,那么重婚的理由可能會因此而不成立。
換句話說,方寶琴重婚的緣由是何慶林一方存在著過錯。在這樣的情況下,女方重婚是無奈之選。法院的工作人員在進行量刑和裁判的時候會有一定體現。而是離婚也是必然會到來的。
因為何慶林與方寶琴之間屬于“婚姻關系確已破裂”的情況,就算何慶林不愿意,那么法院也會判定他們倆離婚。這就意味著何定波的付出會有回報,而方寶琴也會得到愛她的人。
只不過方寶琴首先需要解決的是與何慶林之間的種種糾葛。對于何慶林來說,方寶琴坐月子期間吃了十二個南瓜還被婆婆嫌棄的事情是跑不掉了。如果很愛妻子的話,不至于會不舍得。
畢竟這只是南瓜而已又不是大魚大肉。更為重要的是,何慶林還沒有給方寶琴體驗到坐月子期間大魚大肉的滋味。有網友就覺得何慶林實在不是個男人,因為太過吝嗇和斤斤計較了。
不僅把方寶琴算得死死的還要阻撓方寶琴追求自己的幸福。也有網友認為,是何慶林的父母從中作梗使得何慶林與方寶琴之間產生了不可調和的矛盾。何慶林的父母太過蛇蝎心腸。
不管怎么說,何慶林與方寶琴之間是沒有可能再繼續(xù)了。只是可憐了方寶琴和何慶林此前生下來的兒子。對于小孩來說,他沒有辦法決定是否生與被生;也不能很快得知家庭真實情況。
可以說,這個孩子非常無辜。在他成長的過程中肯定會少不了一些矛盾的爆發(fā),因為母親方寶琴已經和別人過上了全新的生活。對于這個孩子而言,母愛的缺失是必然的且無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