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項選擇法。在親子間發(fā)生對抗沖突的時候,你不必急于將自己的意見堅決執(zhí)行。我們可以試試這樣的方式:“寶寶,必須睡覺了,因為明天我們還要做很多事情。如果你現(xiàn)在還不想睡覺,可以選擇再聽一個故事或者玩十分鐘,你選擇哪一個?”這種多項選擇法在與寶寶打交道的過程中十分有效,很多寶寶即使兩個方案都不是他原來想要的,但是他喜歡自己拿主意、做決定的感覺,所以能接受,并且因為方案是自己選擇的,所以執(zhí)行起來十分利落。
反行其道法。當寶寶針對你說的話總是反行其道的時候,家長也可以效仿,而達到自己的目的,如家長想先帶寶寶去動物園再去游樂場,擔心寶寶唱反調(diào),就可假裝說,先去游樂場,大部分叛逆寶寶會上當,會反對說要去動物園。
約法三章法。寶寶生來就是有秩序感的,可以利用這種心理和他共同商定日常的作息時間及對某些事情的處理方式——要共同商定,否則一個外在的規(guī)則會被寶寶視作異己加以排斥。一旦他參與了制訂,他便會覺得這些規(guī)則很神圣,會努力遵守。你也要認真對待你寶寶的約定,在發(fā)生沖突的時候,你可以提醒他遵守約定。
自然后果處罰法。在一定的范圍內(nèi),可以運用孩子行為后果本身,自然而然地懲罰他的行為。比如:有的孩子不肯自己吃飯,那我們就可以應(yīng)用自然后果懲罰法,他不吃過會兒肯定會肚子餓,當他餓了時你不喂他,他肯定也會自己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