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錯了,究竟該打不該打?
一般而言,孩子6歲以后就應盡量減少體罰,而到了12歲就應完全停止了。6歲以后,多數(shù)孩子已經(jīng)進入學校了,獨立自主意識有了較好的發(fā)展,自尊 心越來越強,開始努力地做事情,渴望著憑借自己的能力、勤奮,不斷帶來各種成就。
這時體罰容易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喪失成長所必須的成功體驗,影響人格 的健康發(fā)展,養(yǎng)成消極、自卑的人格;而且在這一時期進行體罰,孩子能夠清楚地記住父母對自己的體罰,在心靈蒙上一層陰影。
進入青春期后,兒童在肢體運動、認知、道德感等方面日漸完善,逐步形成完整的統(tǒng)一的自我。他們強烈感到自己是一個獨立的、獨特的個體,具有認識 自我、表達自我、張揚自我的強烈要求。
如果這時體罰孩子,他會感到這是對自己人格的嚴重踐踏,產(chǎn)生強烈的抵觸心理,一些男孩子甚至還會產(chǎn)生某種報復與逆反 心理;而且,隨著知識的增多,他們會清楚知道父母的這種做法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是一種違反法律的錯誤行為,因而會對父母產(chǎn)生不良印象,認為他們不 遵守法律。
4種情況下可以打孩子
1、如果孩子喜歡觸摸一些危險物,喜歡到一些不安全的場所,但由于孩子年齡太小,不能理解自己所作所為的嚴重性,或者理解了但管不住自己,家里 人又沒有足夠時間看住孩子時。比如:有很多孩子喜歡撥弄電源插頭、開水瓶、玩火等,如果不及時而有效地加以制止,將會發(fā)生不堪設(shè)想的后果。
2、當孩子某些作為、習慣、心理傾向,長大后有可能發(fā)展為違犯法律或不道德的行為時。比如:從家里偷過錢去買自己喜歡的東西;還有很多小男孩喜歡打人欺負比他弱的孩子,并以此為樂。
3、過于自私、自我中心傾向嚴重,心中絲毫沒有他人的位置。有些從小被寵慣了的孩子,從來不愿意與他人分享自己的東西,不懂得要關(guān)心他人,長此以往,進學校后很難與同學相處,走上社會后,無法適應社會。對于流露出這種傾向的孩子,父母要及時幫他們糾正。
4、父母或老師已多次提醒他有規(guī)則存在,但他仍然故意犯規(guī)時,或者犯規(guī)后還絲毫不認錯,下次還想再犯時,可以打孩子。簡單地說,屢教不改時,可以打他。
特別提醒:孩子不能亂打
雖然主張在有些情況下,可以打孩子,但也不是走向另外一個極端:殘酷、虐待性地責打孩子,或者沒頭沒腦地亂打一氣,逮住哪里打哪里,不管是頭部 還是臉部。不要用任何工具如鞭子、拖鞋等,用手打屁股就可以了,絕不允許拍打孩子的頭、眼睛和耳朵。在實施體罰時,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及時懲罰,不能倒算帳。要堅持隨錯隨罰的原則,這樣孩子所做的錯事就能與懲罰帶來的不愉快建立起聯(lián)結(jié)。這樣,他以后再做這些錯事時,會立刻想到懲罰帶來的不愉快體驗。
2、講明道理,告訴孩子下次應該怎么做。懲罰時,要告訴孩子為什么打他。打只能阻止錯誤行為再次出現(xiàn),但它本身不能帶來正確行為。只有孩子明白 自己的錯誤以及造成的危害時,才不會再犯。由于孩子年齡小,即使這次真心說“下次不敢了”,但可能不知道下次應該如何做。因此,父母有必要對孩子進行正確 的引導,告訴他正確的做法。而且,還要考慮到自己提出的做法是不是超出孩子的界限,給他的建議是否容易做到的,而不是孩子根本做不到的。
3、不要在外人面前打孩子。孩子盡管小,但有自己的臉面,尤其是在小伙伴面前,他是不甘落后的。一旦別人知道自己挨打了,稍大一點的孩子可能會像大人一樣覺得這是奇恥大辱。
4、不能經(jīng)常打孩子。俗語道:“常罵不驚,常打不怕。”孩子要是經(jīng)常挨打,由于“久經(jīng)沙場,千錘百煉”,就會變得“軟硬不吃,刀槍不入”。記住,體罰絕對不是教育的主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