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是新生兒和嬰兒在母乳之外的最佳口良,然而近幾年來各大奶粉事件的發(fā)生,讓眾家長在購買產品時,都多了一個心眼。
然而關于奶粉的問題,還是防不勝防。這不,一位奶爸因在沃爾瑪超市購買了日本明治1段奶粉,后來發(fā)現產品已過期。在要求商家以一賠十而沒達成一致的情況下,這位奶爸把沃爾瑪給告上了法庭。詳情如下:
因為在超市給孩子買的奶粉過了保質期,被老婆責備,南京奶爸李先生一氣之下將銷售奶粉的沃爾瑪超市告上了法庭,索要十倍賠償。昨日上午,此案在秦淮區(qū)法院開庭。法庭上,沃爾瑪超市稱“沒賣過這種批次奶粉”,并質疑李先生“為何給6歲大的孩子喝I段嬰兒奶粉”。
南京奶爸:沃爾瑪買的奶粉過了保質期
“好在我老婆發(fā)現奶粉罐底有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不然,孩子喝下去要出事的。”昨天上午,李先生在法庭上講述了買過期奶粉的遭遇。他說,去年11月23日中午12點多,他到新街口的沃爾瑪超市購物,看到這里的明治嬰幼兒I段奶粉只賣157.5元,就給孩子買了一罐。當晚7點多,在妻子提醒下,他才注意到奶粉罐底的保質期。“我一看,奶粉已經過期20天了。”
法庭上,李先生提供了所買的奶粉實物和購物發(fā)票。記者在這罐奶粉底部看到:生產日期是2012年5月3日,到期時間是2013年11月3日。
“當晚8點多,我就找到沃爾瑪超市,要求根據消法規(guī)定‘一賠十’,可是超市死活就是不同意,只肯退換貨。”李先生說,事發(fā)當天,他在沃爾瑪超市耗到晚上將近11點,工商部門也介入了,但沃爾瑪超市就是不肯給予十倍賠償。“沒辦法,我只有打官司。”
昨日庭審中,面對沃爾瑪超市“為何給6歲大的孩子喝I段嬰兒奶粉”的質疑,李先生解釋說,“我聽說I段嬰兒奶粉營養(yǎng)全面。我家小孩6歲了,但身體不太好,所以經常給孩子買1段奶粉喝。”
沃爾瑪:沒進過那個批次的貨
昨天下午,沃爾瑪超市的代理人表示,關于李先生對奶粉過期的投訴,超市已經調查有了結果。“超市清查過庫存,并未發(fā)現超市進過李先生投訴的那個批次的貨。”沃爾瑪超市稱,由于明治奶粉要退出中國市場,超市對剩余奶粉進行了促銷活動。根據調查,事發(fā)當天,李先生的確在沃爾瑪超市以157.5元的價格,購買了明冶I段奶粉,保質期是24個月。而不是李先生向法庭出示的那種保質期只有18個月的奶粉。
“我們每一批進貨生產日期都有登記,可以確定沒有過期奶粉的那個批次。”沃爾瑪超市庭上表示,超市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tài)度,同意給李先生退貨,但李先生卻要求十倍賠償,超市不能接受。因為“奶粉沒有被食用,未對消費者構成傷害”,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懲罰性賠償標準。
由于雙方同意接受法官調解,昨日,法庭沒有對此案作出宣判。
本文由媽媽育兒網(http://m.15thirdstreetblackrock.com/)小編摘自于https://news.qq.com/a/20140128/013700.htm